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 人贩子只能判五年刑,如此判决之后,买卖人口犯罪将高发

2024-07-24 12:15:33


日前,轰动一时的“孙卓和符建涛被拐案”宣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听到这一判决,被拐儿童孙卓的父亲孙海洋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懑情绪,面对着记者的镜头,呼天抢地,放声大哭。他表示要上诉,但是查了一下中国的法律,拐骗儿童犯罪最高刑也就是判五年了,上诉有什么用呢?当然,今天我要和大家说的不是这个案件本身的公平与否,是想说这样的判决将会对社会刑事犯罪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我多年的公安政法工作经验,感到这不是一个好兆头,他会让那些刑事犯罪分子意识到,在中国的刑事犯罪当中,可能就数拐骗儿童犯罪最好干了,于是乎,拐骗儿童犯罪及其与其相关的买卖人口犯罪会多将起来。

第一,新的一轮拐骗儿童的现象可能到来。干过刑事侦查的人都知道,法院的判决案例实际上就是一个时期的刑事犯罪的导向。我曾在一个地区的公安机关工作过,当时这一地区出现了第一起绑架勒索犯罪案件,嫌疑人被抓获,最后被判刑,但是判刑过后一个时期内,这一地区类似这样的绑架勒索犯罪突然增高,原因是那些刑事犯罪分子从这一判例中,意识到绑架勒索犯罪判罪较轻,成本较低,而成功率较高。眼下的深圳孙卓等被拐案判决结果就是这样。试想有哪个犯罪能够像拐骗犯儿童犯罪这么容易呢?受到的处罚这么轻呢?同样是犯罪,掏个鸟窝还得判十年呢,拐骗一个大活人,最高才能被判五年,何“乐”而不为呢?

第二,新的一轮拐卖儿童的现象也将应运而生。孙卓等是因为定性为拐骗儿童才被判的五年徒刑,而拐骗儿童和拐卖儿童仅一字之差,却大相径庭,拐骗儿童最高刑只能判五年,而拐卖儿童最高刑可以判死刑,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刑事犯罪分子更能熟练的掌控法律,研究钻法律的空子的吗?拐骗和拐卖是那么容易区分的吗?他把儿童拐来了,是骗是卖,当然由他说了算了,完全是他和“用户”的事情,谁人能够说得清?何况人贩子费了很大的劲儿,把人拐来了,一分钱不要来送给“用户”,有这样的事情吗?但是如果他和“用户”定下盟约,只承认骗,不承认卖,双方都有利的事情,“用户”不承认买,法律拿他们没有办法,卖家不承认卖,法律最高可以判他们五年,这样的空子为什么不钻呢?所以孙卓等儿童被拐案宣判之后,一段时间内,拐卖儿童的现象也有可能居高不下。

第三,买卖人口犯罪现象也应该有所增加。拐卖妇女和拐卖儿童是一对孪生兄弟,这种案件是一个科、一个系的,往往是相伴而行,所以深圳孙卓被拐案判决之后,刑事犯罪分子发现拐骗儿童犯罪最高只能判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包括拐卖妇女犯罪在内拐卖人口的现象有可能在一个时期内有所增加,具体来说,拐卖妇女、儿童集团成员应该是跃跃欲试,拐卖妇女儿童、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等行为,应该在一定时间内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