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关联交易?怎样做专项报告?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交易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下列各方会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企业或者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者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关联交易修订后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1月:
关联自然人规定:
(1)公司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者,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及决策的人员。
(4)上述所列关联方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及兄弟姐妹。
关联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规定:
(1)公司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者,以及其可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其可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公司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本办法自然人部分所列关联方所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其中,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固有财产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公司信托财产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以上,或公司与单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公司与该关联方交易余额占公司注册资本20%以上的交易。
按规定报告:
(1)关联交易签署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向属地监管局报告: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签订、续签或实质性变更;银保监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交易。
(2)公司每季度统计季度内全部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并于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关联交易有关情况。
(3)董事会每年向股东会就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做出专项报告。
注:2022年1月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